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获悉,11月18日,宁夏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宁夏政府债券。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落实国家积极财政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宁夏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公益性项目建设。”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发行宁夏政府债券,拓宽了宁夏政府债券发行渠道,丰富了投资者结构,有利于个人和中小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家乡建设,同时对促进宁夏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期政府债券由自治区政府发行并承担还本付息责任。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宁夏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为AAA级。”自治区财政厅债务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本期政府债券变现能力较强。除持有到期后获得固定收益和债券本金外,还可在交易时段内按照开办行报价随时买卖,交易资金实时到账,满足投资者对于资金流动性的需求。债券发售时间为11月19日、22日和23日。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网点柜台及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购买。投资起点金额为100元,投资者认购债券金额为100元面值的整数倍。(记者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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