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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民心工程 传递司法温暖

2021年12月07日 10:00:01 来源: 宁夏日报

  “这是我家的地,凭什么说占就占了?”多年来,固原市彭阳县红河镇村民兰某某多次向彭阳县民政局、彭阳县红河镇政府上访,要求彭阳县民政局对救灾中修建救灾指挥部占用其耕地和磨坊给本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并向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行政相对人对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时效已经超过20年,案件一审、二审维持原判,再审申请被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兰某某不服法院裁定,继续向固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综合考虑兰某某的诉求,虽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但其诉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加之家庭生活困难,与妻子靠低保金生活,二人因病常年吃药,诉求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给予生活困难涉法涉诉信访人救助条件。因此,给予兰某某救助金45000元。兰某某本人也出具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一起长达22年的行政争议事项就此得到化解。

  兰某某案只是宁夏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一个缩影。在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不断延伸救助职能,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牵头成立了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各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的宁夏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司法救助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措施、年度司法救助资金分配方案,指导各市、县(区)比照成立地方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并逐步将司法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配套资金逐年增加。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司法救助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等重要文件,规范司法救助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确保司法救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救助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强化督查检查,牵头组织五市党委政法委对全区各级政法部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确保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规范、合法、合规、充分使用。加强与教育、医疗、卫生、人社、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构筑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多渠道救助体系,不断拓展司法救助工作外延,努力让遭受犯罪或其他侵权行为侵害、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温暖,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人性化。(记者 王刚)

[责任编辑: 纪桂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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