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男孩花800元偷偷买手机 家长投诉商家终退款
2022-03-17 17:08:21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3月17日电(记者 马丽娟)近日,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市场监管所接到一起投诉,投诉人称其儿子13岁,瞒着监护人用收来的压岁钱在辖区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价值人民币800元的手机,孩子在玩手机时被其发现,遂找到手机店要求商家退款,协商未果后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

  接到投诉后,长城中路市场监管所快速调查,确认实际购买人确系是属于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包括“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等,将双方约致市场监管所进行现场调解。

  调解初期,手机店主因不了解法律法规,对于退款事宜持抵触情绪,在按照执法人员指示将相关条款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收回了已售出的手机并退款给投诉人。最后监管所执法人员也对未成年人监护人未尽到完全监护责任的错误进行了批评教育,其表示将吸收本次事件教训,确保今后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完)

责任编辑:纪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