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概况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盐池县中北部,于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为荒漠-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84000公顷。保护区内蕴藏着种类繁多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明显的过渡地带性特征,在半干旱荒漠草原区极具典型性和代表性,是集资源保护、科学研究、生态旅游于一体的自然保护区,有着极为重要的学术价值和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近年来,哈巴湖管理局,积极争取保护区能力建设、生态建设、营造林工程、种苗工程、生态恢复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项目,不断夯实保护区发展基础。
2014年,自治区林业局《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计)发[2014]213号)下达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3000.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投资294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8.00%;其他费用投资6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0%。项目实施地点为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涉及5个乡(镇)25个行政村。实施期限1年,即:2014年9月—2015年8月。我局2014年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受损耕地补偿、湿地生态修复、社区环境整治”为重点,并与社区共管工作相配合,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既提高了资源管护效果,也使当地的社区群众得到了实惠,基本上实现双赢。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14年10月,实际到位资金3000万元,截止到2014年底,实际完成投资1272.66万元,其中:发放受损耕地补偿投资1161.08万元;购置湿地生态监测站配套设施资金33.58万元;建设30座标准化养殖暖棚投资18.00万元;其它费用(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投标等)投资60.00万元。
另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封滩育林工程、湖泊清淤工程、湖泊生态补水工程、警示和宣传牌、湿地生态监测站)、设施环境整治工程(村庄绿化、村庄道路、垃圾池建设、村庄排水沟建设)已经完成招标工作,按照预付中标单位90%的标准,共支付中标施工单位预付资金1554.61万元。
(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我们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财政、林业等部门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坚持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无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问题。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为全面、按期、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并将各项任务分到具体科室、站(场)以及相关乡镇。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汇报工程进度,保证项目按照《2014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顺利开展。同时,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和监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项目建设任务开展情况
(一)受损湿地补偿
为了减少保护区野生动植物对社群众农业生产所造成的损失,增加社区群众的经济收入,达到资源利用与保护和谐发展的“双赢”目的,我局对自然保护区周边因鸟类和野生动物活动、迁徙、繁殖等活动而受损的耕地以每亩60元的补偿标准,对5个乡(镇)25个行政村5464户的193513.35亩受损耕地进行补偿。截止到2014年底,共发放受损耕地补偿投资1161.08万元,受损耕地补偿工作完成了100%。
(二)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1、封滩(湖)育林工程:计划实施总面积3646公顷,投资492.34万元。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4月份完工。
2、湖泊清淤工程:计划在哈巴湖管理站和城南管理站,投资388.00万元,清淤土方22万m3。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4月份完工。
3、湖泊生态补水工程:计划投资70.00万元,向哈巴湖管理站湖泊及湿地生态补水85万m3,城南管理站湖泊生态补水15万m3。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4月份完工。
4、警示,宣传牌:计划在项目区投资30万元,制作安装湿地警示、宣传牌各10块。目前正在加工制作中,计划2015年4月份完成安装工作。
5、湿地生态监测站:计划建设湿地生态监测站2处,总面积280m2,投资56.00万元。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6月份完工。
6、湿地生态监测站配套设施:计划购置监测站配套设施2套,共33.58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33.58万元的投资计划,湿地生态监测站配套设施的配置工作完成了100%。
(三)设施环境整治工程
1、村庄绿化:计划对村庄混凝土道路两侧的绿的绿化,投资51.00万元,总面积170亩。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8月份完工。
2、村庄道路:计划修建总长度为9.5km的混凝土道路和总长度为13km的砂砾石村庄道路。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4月份完工。
3、养殖暖棚建设:计划帮助村民建设标准化养殖暖棚120座,总投资72.00万元。截止到2014年底,已投资18.00万元建设完成标准化养殖暖棚30座,养殖暖棚建设工作完成25%,剩余90座养殖暖棚计划在2015年6月份前完工。
4、垃圾池建设:计划投资15.00万元,建设垃圾池100个。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6月份完工。
5、村庄排水沟:计划投资18.00万元,修建村庄排水沟3km。截止目前,已经完成工程招标工作,正积极筹备中,计划2015年6月份完工。
五、项目实施效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充分发挥社区共管委员会协调作用和乡镇、行政村的职能作用,以“受损耕地补偿、湿地生态修复工程、设施环境整治工程”为重点,通过强化措施、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开展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社区群众共管意识不断提高
我局以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实施为契机,充分利社区共管平台,并结合“走乡村、进社区、入农户”宣传教育活动,发动六站两场、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及护林员在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过程中广泛开展保护区宣传教育工作,社区群众共管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有了很大提高。
(二)公平兑现补偿,不断提高社区群众经济收入
我局按照土地权属不变的原则,对保护区周边因鸟类和野生动物活动、迁徙、繁殖等活动而受损的耕地以每亩60元的补偿标准,对5个乡镇25个行政村5464户的193513.35亩受损耕地公平兑现国家补偿。同时,保护区与集体林地所有者签订管护及补偿协议书,按照《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保及公益林管护实施方案》,实行“一卡通”式补偿,共发放受损耕地补偿投资1161.08万元。通过公平兑现补偿,使保护区周边群众人均年收入增加了四千元左右,经济收入提高20%左右,大大增加了社区群众的经济收入,群众保护资源的积极性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三)发展替代生计项目,农村产业结构得到调整
结合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积极帮助社区发展替代生计项目,调整社区粗放型生产经营模式,改变了社区群众资源利用方式。一是在湿地生态修复和社区环境整治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补偿资金尽量向保护区社区倾斜,鼓励群众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帮助群众改善基础设施、发展养殖暖棚(已完成30座)、扶持苗木繁育等项目的经营,引导群众转变生产经营模式;二是鼓励社区群众参与保护区建设,在植树造林、村庄绿化、养殖暖棚等项目建设中获取劳动报酬,提高了群众收入,减少了群众生产生活对资源的依赖。
(四)加大社区环境整治,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通过利用国家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进行受损耕地补偿的工作中,配合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保护区周边受湿地保护影响的各社区大力实施村庄绿化、村庄道路硬化、垃圾池建设、排水沟修筑等社区环境整治工程,进一步改善社区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使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六、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且补偿模式比较单一,群众的损失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使社区群众对资源管护工作形成逆反心理,降低了群众参与资源管护的积极性。
虽然我局积极争取各类生态补偿和替代生计项目,给予群众一定的经济补贴,但国家补偿标准较低,补偿金额与群众传统的生产经营获得的收入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生态保护与社区群众生产生活矛盾比较突出。
七、意见与建议
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发挥湿地的生态系统功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要不断完善补偿制度,逐步扩大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二是大力发展替代生计项目,保证替代生计项目的连续性、持续性,鼓励群众发展中药种植、育苗、温棚养殖等产业,减少对保护区资源的依赖;三是最大限度的吸收社会资金,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到资源保护的行列中;四是实行湿地生态补偿的同时配套启动实施社区共管、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的范围,以此增强社区群众对湿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并推动形成湿地保护的社会合力和长效机制。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仍需国家财政湿地补助资金的大力扶持与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