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这么快解决了纠纷还不收诉讼费,真正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获得感。”近日,隆德法院沙塘法庭通过“1286”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化解了10起涉众纠纷,高效率、零成本的司法服务得到当事人点赞。
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改革,隆德法院始终把提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业务能力作为矛盾纠纷诉源治理的基础工程长抓不懈,并成立调研组,深入村组、社区就基层治理工作面临的短板和问题进行深入调研。
沙塘法庭坚持防重于治,将解纷机制重心从法院端口前移至矛盾纠纷源头,从建立民调微信群、开展普法宣传、签订工作备忘录、报送涉诉专项报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举办调解员专题培训、创建“无讼村组”等具体措施入手,按照“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每个村设立联系法官,下沉司法力量,常态化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县委政法委推行的村级“125”和乡级“411”机制内化解矛盾纠纷,尽最大努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充分发挥“万人起诉率”综治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调动村组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实现矛盾纠纷预知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近年来,民事案件呈井喷式增长,如何有效落实诉源治理,使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是隆德法院不断探索的一项工作内容。隆德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隆德县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司法局在法院立案庭和沙塘法庭成立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选配高素质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诉前联调”与“司法确认”二者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人民调解的职能置于诉讼形成前,由诉前调解指导法官及时进行司法确认,探索出诉前调解源头解纷、司法确认终局止纷的“1286”诉前调解模式,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实现了“调”“诉”无缝对接。
据了解,自调委会成立以来,在“1286”诉前调解模式的运用下,沙塘法庭诉前调委会受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49件,调解成功650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557件,挽回损失涉案总标的额约960万元,为各类案件当事人节约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