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以来,石嘴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实三项工作稳步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据介绍,2022年、2023年两年,石嘴山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复审、综合考察、体检和任前公示等程序遴选出65名司法协理员,全部签订宁夏“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协议书。
截至目前,全市司法协理员协助区域内司法所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850名,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公益活动等430余场次;协助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深入学校、村居、集市开展普法宣传5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万余份;同时积极参与全市文明及法治城市创建、乡村治理、环境整治等工作,得到了更好的锻炼和提高。
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统筹谋划。三县(区)司法局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组建试点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动向县(区)政府请示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并积极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问题。
优化队伍配置,加强指导培训。县(区)司法局综合本辖区区域特点、辖区人口分布、特殊人群数量等因素,根据录取司法协理员专业、特长、个人意愿进行司法协理员岗位分配。同时,各县(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及定期业务知识培训,着力培养司法协理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大武口区司法局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举办青年读书班,围绕业务知识、职业技能、操作规程等内容,开展专题辅导。惠农区司法局通过“一带一”帮教,各所业务能手从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的各个环节,帮助司法协理员尽快熟悉业务融入岗位角色,从新手成为行家里手。平罗县司法局对司法协理员进行岗前谈话会,采取“老少搭配”的形式,让拥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在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上一对一帮助司法协理员成长。
加强考核管理,促进能力提升。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司法所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县(区)司法局进行年度考核。石嘴山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石嘴山市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就司法协理员的人员身份、岗位类别和工作职责、管理体系、考核办法等进行了明确,进一步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规范司法协理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