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联席会在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
会上,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盐池县林业和草原局(统称“两院、两局”)四个单位分别签订了《关于落实府检联动机制 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 共同打好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的意见》及《关于联合建立宁夏(哈巴湖)沙漠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基地的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建立林草领域“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两院、两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林长+检察长”在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性,要准确理解联动机制的重要性,找准推动“府检联动”工作的切入点,将林业草原行政执法体系与检察院监督体系进行耦合形成增力,确保“府检联动”发挥出“1+1>2”的效果。
会议强调,要强化职能对接、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形成盐池县林草资源保护治理新局面;要加强行政执法,有效打击涉林草资源和自然保护地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提升盐池县和哈巴湖自然保护区防沙治沙、阻沙入黄生态屏障服务功能;要增强群众生态法治意识,形成协作配合、权责有界、高效有序、执法有力的生态资源保护监督协作格局。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两院、两局”在“林长+检察长”机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科学优化责任范畴,畅通信息渠道,明确工作联络员;要强化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结合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问题,扎实开展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保护区森林草原资源刑事犯罪;要结合“三北”重点生态工程加快生态保护修复基地建设。“两院、两局”在保护区共同建立了宁夏(哈巴湖)沙漠生态检察公益诉讼保护修复基地。该基地有助于推动解决环境资源案件生态修复难题,促进沙漠生态环境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宣传教育、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警示惩戒、替代修复实践体验等多重功能有机结合,实现荒漠化有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