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8月12日电(记者艾福梅、吴天麟)《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宁夏首部地市级气象法规,有利于推动完善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极端天气应对工作体系,提升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条例》全文16条,明确市县两级人民政府、12个政府职能部门、11类重点单位的49项主要应对措施,构建“监测—预警—响应—能力建设”的全链条制度体系,理顺极端天气应对体制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规定在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4种极端天气下,对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业、高危人群及时启动“五停(停工、停产、停业、停课、停运)”机制,切实减少极端天气造成的损失,提升科学有效防灾减灾能力。针对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条例》明确要完善偏远山区、旅游景区、工矿企业、河道水库及能源发电等重点区域的气象探测设施和极端天气预警信号接收、传播终端设施,提高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此外,《条例》还从五个方面明确了灾后加固提升措施,形成从事前准备、事中应对到事后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
《条例》强调新型通信技术与传统传播方式在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传播中的联动应用,有效解决基层“知道要下雨,却不知道该做什么”的问题,避免出现灾害来临时才仓促行动的情况。
在适用范围上,《条例》规定为“达到橙色以上预警信号的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暴大风、霜冻或者达到红色预警信号的寒潮、高温、雷电、冰雹、大雾等特殊天气”,涵盖了吴忠市频发、强发的极端天气灾种。基于“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立法前提,未将不由气象主管机构牵头应对的干旱、霾等灾害性天气,以及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纳入《条例》规范范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