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军: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2021-10-21 09:00:42 来源: 新华网

  何小军,中共党员,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兴庆区优秀共产党员、兴庆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

何小军证件照

  “执法如山、上善若水”是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何小军的座右铭。在他看来,审判工作要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从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4年间,何小军兢兢业业,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审理各类民事案件3500余件,他办理的案件不论是数量、质量还是难易程度,均在兴庆区法院名列前茅。

  办理每一起案件,何小军都讲究情理交融、不偏不倚,最大限度为群众谋求利益。

  审理涉某农机厂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时,原告出资的土地和厂房被联营生产的某农机厂负责人家属长期居住,联营到期后,原告长期未能收回涉案房屋及土地。由于该土地房屋位于老旧小区拆迁安置区域内,因长期占用无法进行改造。一方面是该区域拆迁安置的现状,另一方面是被告一家无其他住所的实际困难,如何尽快化解矛盾、平衡原被告诉求,成为该案难中之难。审理该案时,何小军多次前往案涉区域进行实地查看,耐心劝说被告,为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积极与原告及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为被告争取合法利益。通过努力,被告态度逐渐缓和,并最终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搬离涉案房屋,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何小军(右)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

  多年来,何小军凭借良好的法律意识,在解决复杂、疑难案件时,最大限度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办案效果。面对审判工作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与难题,他认真研究各类案件的审理方式与应对策略,注重寻找法律与道德的契合点,引导社会大众的公正意识,彰显法律的人文关怀。工作24年来,他审结的案件得到多方肯定和认可,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015年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责任编辑:张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