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监委对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胡杰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胡杰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胡杰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医德医风不正,放弃自身修养,道德底线失守,无视国家法律,大搞权钱交易,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胡杰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责任编辑:纪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