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金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许金军简历:
男,汉族,宁夏吴忠人,中共党员,1967年8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
1989.06—1996.04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南分院书记员;
1996.04—1997.08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南分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1997.08—1998.11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银南分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正科级);
1998.11—2001.03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检察员(正科级);
2001.03—2001.09 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副处级);
2001.09—2003.07 红寺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副处级);
2003.07—2004.02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副处级);
2004.02—2004.07 中卫市司法局牵头人(正处级);
2004.07—2007.10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07.10—2008.10 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处级);
2008.10—2012.1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正处级);
2012.10—2012.12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2012.12—2019.01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
2019.01至今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纪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