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建立小微权力监督体系 以小切口推动大作为
2022-01-07 10:38:42 来源: 宁夏纪委监委网站

  宁夏贺兰县根据区市纪委全会“2021年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要求,探索建立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强化日常监督,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服务保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紧盯各乡镇(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乡镇(场)党委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结合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相关要求,将监督主体责任从乡镇党委逐级延伸到村(社区)级末梢,对照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汇报清单26项内容,对责任落实情况及时跟进,逐一比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末尾的7个乡镇(场)“一把手”提醒谈话;盯紧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2位乡镇(场)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层层严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职,全程跟进175人次362项“三个清单”落实情况,通过及时提醒督办、开展党内谈话、下发提醒函或督办函等方式提醒督办各类问题15次;各班子其他成员督导检查86次,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问题58个,把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到各自分管的各项工作领域。

  发挥乡镇纪委监督“主力军”作用。督促各乡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重点任务,横向加大对同级党委及党委班子成员监督力度,对巡视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纵向加大对下辖村“两委”及村监会成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构建并完善村监会与乡镇纪委问题线索移交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村监会成员培训5次18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村一级监督质效。同时,常态化开展村级党风廉政质询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组织5个村开展质询工作,共质询问题41个,督促整改32个,切实做到问计于民、问政于村,进一步夯实了基层治理群众基础。

  启动行业监督“助推器”。县纪委监委统筹各行业监督力量,结合财政惠民政策执行、乡镇村换届审计、民政村务公开和低保救助、农业农村“三资”管理和会计委托代理交叉互查等监督力量,压实监督及问题整改责任。聚焦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针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差旅费报销不严谨问题集中整治,今年以来,巡视巡察发现的48个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针对村级“三资”管理,紧盯村级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对村一级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不严谨等问题,进一步跟进促改,2021年以来,对审计的22个问题进行跟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同时,组织各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企业,以实施专业化会计监督,将全县7个乡镇(场)分为3组,扎实开展交叉互查、结对帮查,全县65个行政村实现了结对帮查全覆盖,累计发现问题253个,督促整改100余个,实现了一个渠道归集、一同问题研判、一个口径反馈。

  找准村级监督“突破口”。制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做好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建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30条》,厘清了目前我县行政村涉及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组织人事、“三资”管理、工程采购、农村救助救济、村务公开、村级服务7大类30项具体小微权力的边界、运行及监督流程。落实村监会“四统一两保障”规范化建设,明确权力界限9项,制发制度8项,编发《村监会工作手册》,使基层村监会监督有据可依、有制可循,督促民政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会成员300余人开展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培训班,切实提高村“两委”履职能力和村监会成员监督水平;围绕“四议两公开”、村级小微工程、财务支出、“三务”公开、土地征收等40余项内容,开展近距离监督、走访入户230余次,发现问题69个,督促整改问题83个,建立了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边界”,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贺兰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纪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