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实行科研诚信四级分类 动态管理 奖罚分明
2022-11-17 16:02:59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银川11月17日电(张洁龙)17日,从银川市科技局获悉,《银川市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11月11日印发。《办法》将诚信管理嵌入科研管理各个环节,通过A、B、C、D四个等级动态管理实现全流程管控、全方位约束,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

  《办法》明确了项目申报人员、承担人员、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等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实行信用等级评价制和各等级的评级条件;明确了评估评审咨询专家、科技管理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个人和单位实施“科研服务失信名单”管理制度和失信情形;明确了各类责任主体的科研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则;明确了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和信用修复流程。

  为做好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银川市科技局还搭建了科研诚信管理系统,全流程记录各类科研活动相关主体的信用信息并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分类,强化科研诚信激励和惩戒,实行动态管理。比如,诚信等级高的企业可免除项目立项踏勘程序,项目立项首次拨付额度可由40%提高至60%。诚信等级低的企业可能被限制申报科技类资金支持;被列入“科研服务失信名单”管理的评估评审咨询专家、科技管理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个人和单位5年内取消其参与银川市范围内各类科技活动资格,期满后视情况予以恢复。

  银川市科技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项目立项阶段把好入口关,既评项目又评主体,探索建立了“评项目”决定项目是否立项和“评主体”决定哪种方式给予支持的项目评价机制,确保项目立项和资金补助精准有效。在项目立项实施阶段则通过诚信约束实现“严”的要求。通过正向激励、反向惩戒的方式进一步引导责任主体守好科研诚信,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完)

责任编辑:姜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