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首个省级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完成登簿
2023-05-18 17:24:13 来源: 宁夏自然资源厅

  5月9日,宁夏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完成公告登簿,标志着宁夏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打通了“最后一公里”,为健全国家、省、市县三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体系提供了省级经验。

  从权属状况看,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总面积4371.38公顷,国有面积为4358.36公顷;经国务院授权,重点区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为自然资源部,代理行使主体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从资源类型看,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内森林资源面积为163.55公顷,水流资源面积为1417.83公顷,草原资源面积253.33公顷,荒地资源面积984.75公顷,其他类型资源面积1551.92公顷。

  此次登簿工作,将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作为登记客体,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精准定位,清晰界定了生态空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等“四个边界”,并分别从登记程序合法性、登记数据资料现势性、公告发布合规性和登簿内容完整性四个方面统筹推动,确保了登记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为沙湖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有效监管和生态保护以及所有者权益的行使提供了明确的产权依据,也为宁夏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持续、高效开展,探索出了一条完整的工作路径。

  下一步,宁夏将逐步完成全区所有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公告、登簿工作,进一步明晰辖区内自然资源产权及所有者权益,充分发挥好确权登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链条中承接的作用,为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责任编辑:张洁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