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房子没有房产证,心里总觉得不踏实,现在解决了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让我们的房子有了房产证,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8月1日,家住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新墩东区的张进东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高兴地来回看了好几遍。
近日,为解决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中卫市设立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专区,通过专人、专号和免预约、即来即办等方式,为棚户区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
不动产权证涉及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所有权证明,关系到落户、孩子入学、买卖等,是群众最关心的事情之一。由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土地手续不完善、未竣工验收备案、未缴纳税金等原因,产权证办理问题一直是安置房居民的“老大难”问题。
2022年,中卫市研究通过了《中卫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方案(试行)》,建立“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将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列为2023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有序推进。2023年7月,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联合印发《中卫市关于推进解决历史遗留城镇住宅“办证难”问题工作方案》,坚持综合施策,分类推进,简化程序,依法依规化解群众无过错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力争2023年11月底前全市国有土地上城镇住宅历史遗留问题应化尽化、产权证书应颁尽颁,让群众“办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为快速领证,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在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专区设置10个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5个税费缴纳窗口以及查询、取证、引导窗口,为安置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提供全流程办证服务。截至目前,已为安置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3744本。
责任编辑:姜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