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2个集体、3名个人获最高院表彰
2022-01-07 17:05:45 来源: 新华网

  近日,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等197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亚茹等195名同志、追授冯国生等3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宁夏法院2个集体3名个人在列。

  其中,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隆德县人民法院沙塘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干部处处长王海峰、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王莉、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安志超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纪桂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