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窦朝晖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王银忠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白玉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晓军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纪桂红
(2023年1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窦朝晖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王银忠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余江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白玉为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晓军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纪桂红